2023年5月30日,柯城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郑女士的投诉,称其于2023年4月13日在全屋定制店花费1万元定购材质为黄杨木的衣柜门,5月28日上门安装时发现柜门材质为多层板,并非黄杨木,要求商家三倍赔偿。
柯城区消保委花园分会接到投诉后当即联系商家核实情况,并于2023年5月31日组织双方调解。商家说,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是确实存在的,自己给厂家下单的是黄杨木,并提供下单凭证,厂家业务员下单到车间生产时因工作人员未描述清楚,造成材质异样,对此深表歉意。经工作人员调解,消费者接受已做柜门,商家退还费用1万元,另加2000元作为补偿,双方对此均表示认可,达成和解。
2023年5月29日,消费者徐先生向柯城区消保委进行投诉,反映在柯城区双港街道某餐饮店用餐时,商家强制收取每位1元的餐具费,且餐厅使用的收费餐具也并非一次性餐具,为可多次使用的餐具。
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赶赴柯城区双港街道某餐饮店调查核实。经查,该店内餐具消毒柜上贴有“消毒餐具 放心使用 有偿使用1元/副”的字样,餐具费在餐厅内有进行公示。该餐厅负责这个的人说,因餐厅内贴有餐具费收费公示,服务人员在接待顾客中未落实提前告知顾客收取餐具费的事项,存在工作疏忽,今后会提前告知,让顾客自主选择。经协商调解,双方自行和解,该餐厅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2023年6月15日,市区消费者毛女士向12345热线日在江山某苹果手机店购买了一部价格8299元的手机,购买后使用到6月15日,发现该部手机的屏幕处于黑屏状态,属于屏幕质量上的问题。于是将该部手机送到店里,店员表示需将此手机送至衢州苹果售后检修部进行仔细的检测维修,15个工作日才会有检测结果。毛女士对此表示不接受,要求商家更换新机。
接到投诉后,江山市局虎山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开展调查。经核实,毛女士投诉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工作人员积极向毛女士宣传国家手机三包规定等相关条款。同时,与店家多次协商,店方及时将毛女士的故障苹果手机送至衢州市(苹果品牌授权)特约维修部进行仔细的检测。经检测,认定为该电子设备屏幕质量上的问题。按照国家手机三包规定条款规定,给予更换一部新的同型号手机,毛女士对投诉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2023年4月11日,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洲所接到消费者投诉,投诉人反映全旺镇四季青路的某饭店的菜品未明码标价,希望有关部门核实并加强监管。
衢江区局大洲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刻组织工作人员做出详细的调查。2023年4月13日上午,执法人员前往被举报的饭店现场核实,该餐饮店证照齐全,但确实存在菜品未明码标价的情况,大洲所执法人员责令商家就未明码标价问题立即整改,补齐明码标价菜单,并在店内显眼位置放置,引导客人根据菜单点菜,同时要求商家公平计量、诚信经营。2023年4月17日,大洲所执法人员再次去该餐饮店现场核实,发现该餐饮店已经做好明码标价牌并且公示在店内的醒目位置。
购买商品时,要认真辨别商品真伪和质量优劣,要仔细核实商品的价值,尽可能全面地了解商品信息,不偏信商家宣传,同时挑选出正规场所或平台购买。
如需签订书面合同,一定要对服务的价格、质量、规格、标准等合同条款严格审查,明确违约责任后再签订。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后,要注意索要并留存消费凭证,同时还可以对商品宣传广告、聊天记录、支付记录进行截图保留,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及时维护自身权益。